分析仪器、器皿、试剂询比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
时间:2020-08-20 17:02
编辑:方青
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
分析仪器、器皿、试剂询比采购
中标候选人公示
依据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《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(试行)》规定。2020年6月22日开标分析仪器、器皿、试剂采购竞争性询比,询比小组成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,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于2020年6月29日10:00-2020年7月21日17:00进行后续询比。询比小组按照询比文件的评定标准,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。
产品名称 |
中标候选人 |
分析仪器一批(43项) |
杭州研特科技有限公司 |
贵州科辉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|
长沙友欣仪器制造有限公司 |
分析器皿一批(235项) |
黔西南州浙鑫商贸有限公司 |
兴义市鑫瑞化工品销售有限公司 |
贵州科辉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|
分析试剂一批(128项) |
黔西南州浙鑫商贸有限公司 |
兴义市鑫瑞化工品销售有限公司 |
贵州科辉科学器材有限公司 |
招标人: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
公示期:2020年8月20日-2020年8月24日
投 诉
投诉机构:贵州鹏昇(集团)纸业有限责任公司
投诉电话:0859-5225832
重要提示: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、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》规定,要求投诉人投诉时,应当提交投诉书。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二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(三)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
(四)相关请求及主张;
(五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